随着3月18日江西南昌县公司幽兰供电所某POS机代理商通过自己刷银行卡充值成功,标志着公司pos机正式全面使用刷卡充值方式。
之前存在POS机代理商先通过虚拟充值(指实际未交钱、先通过供电所在多渠道系统充值的方式),然后向客户收取电费,最后再把收取的电费上交至供电所。这种收费模式对公司电费回收极为不利,如果出现POS机代理商扯皮或不做的情况,那么这个代理商收取的电费可能导致坏账。
为了规范公司POS机充值方式,防范电费回收风险,公司营销部在2月底积极与通联公司及双源公司取得联系,通过与通联公司签订合同开通了POS机刷银行卡权限,然后收集公司各POS机代理商的银行卡信息,逐一将代理商银行卡信息录入至多渠道系统中,最后由双源公司完成配置。
开通POS机刷卡充值方式后,各代理商在收费之前,必须先通过刷自己的银行卡在POS机中存入一定金额的保证金,然后才能收取客户电费,保证金用完后需要继续充值。代理商充值的金额于第二日划拨到公司的电费账户上,通过源头上的把关,切实防范了电费回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