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地税第一稽查局对某餐饮企业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收银机电子数据与企业账面的营业收入存在较大差异。税务人员经过调查取证,发现该企业每月至少瞒报收入十几万元。最后,该企业被税务机关查处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共计31万元。
据介绍,广州地税第一稽查局收到举报,称某餐饮企业有隐匿餐饮收入的嫌疑。稽查人员根据举报反映的问题 ,采取突击检查的方式,在进场检查时重点搜集了存有第一手交易电子数据的收银机,并依法封存了该部分数据。稽查人员经过将收银机电子数据与该公司账面的营业收入进行对比后,发现两者存在较大差异,每个月少报收入达十几万元。通过数据还原、分析取证等方式,稽查人员掌握了该企业瞒报营业收入的证据。最后,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该企业被税务机关查处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共计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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