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竞争性谈判;
2.工程内容与招标范围
2.1采购项目内容: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移动警务通 PDA热敏打印纸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本次采购的热敏打印纸种类为印刷型(即热敏打印纸正面须加印刷招标人所属各大队的公章图案及招标人要求其他相关内容)
2.2招标范围: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要求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全部采购内容的制造商或合法销售代理商
3.2本次只接受制造商或其唯一指定代理商(在制造商不参与的情况下)的报名;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法人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唯一授权代理委托书,并签字盖章以证实其合法、有效性;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制造商须已获得 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印刷经营许可证。 须提供国家轻工业纸张质量监督检测站或省级纸张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检测报告;
3.4具有为全国或新疆地区公安系统客户不少于 5个的供货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相关业绩证明资料;
3.5 投标 人应有良好的信誉,具有相应的货物生产和供货能力,须在乌鲁木齐地区有良好的 技术 支持能力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4 年 8 月 12 日至 2014 年 8 月 18 日 (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10 时至 13 时 30 分,下午 16 时 00 分至 1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乌市公园北街 162号文苑写字楼 408室),持本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制造商专项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提供)、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4.2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 /份 ,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及开标时间,下同 )为 2014年 8月 19日 下午 16时 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乌市公园北街 162号文苑写字楼四楼开标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乌鲁木齐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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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乌市公园北街 162号文苑写字楼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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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0991-5822508 传 真: 0991-5822508 联系人:王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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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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