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商丘市公安局的委托 ,就“ 标准化信息采集设备 ”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商财采( 2014) 311号
二、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技术要求 |
预算控制价(元) |
1 |
一体化采集工作站 |
32套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门技术规格要求 |
4864000 |
2 |
综合信息采集平台软件 |
32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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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活体指掌纹采集仪 |
32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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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条码阅读器 |
32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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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人脸数字化采集系统 |
32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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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通讯设备全数据采集仪 (型号: 108B) |
32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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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电子数码笔记采集系统 |
32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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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电子足迹采集仪 |
32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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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采集室配套设备 |
32套 |
三、标书售价:人民币 200元 /份(售后不退)。标书不邮寄。
四、购买标书时间: 2014年 12月 2日— 2014年 12月 23日 上午 8: 00— 12: 00;下午 14: 30— 17: 30(公休日除外)
五、购买标书及投标地点:商丘市财政局 1211房间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4年 12月 24日上午 9: 30投标截止。
2014年 12月 24日上午 9: 30开标。
七、开标地点:商丘市财政局二楼会议中心第三会议室
八、联系人:刘先生 李先生
九、联系电话: 0370— 2697976
十、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十一、投标单位购买标书须携带: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十二、投标单位开标时须提供: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标书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按照省公安厅“豫公明发【 2011】 83号文件”要求,所有软件、硬件设备要在“河南省打综系统”框架下无缝整合 .
3、由投标供应商注册地或招标采购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现场备查或做在投标文件正本中,自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
4、采购单位联系人:梁晨; 联系电话: 13592361896。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