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 桦川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 桦川县电影大堂及放映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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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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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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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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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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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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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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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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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触摸收银一体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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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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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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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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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打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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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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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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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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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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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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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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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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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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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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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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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码键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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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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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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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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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票系统(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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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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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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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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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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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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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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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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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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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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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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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购票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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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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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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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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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映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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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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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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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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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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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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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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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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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幕系统、音响系统安装调试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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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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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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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卡读卡器、ID卡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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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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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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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交 货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3.拟参加投标企业须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产品的授权书原件,同时提供授
权人出具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承诺的书面证明;
7.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在桦川县供应商黑名单中;
-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联 系 人:孙左宝
地 址:佳木斯市长安路西万象街东兴花园二期院内
电 话:15303681056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 2.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的专业供应制造商或经销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拟参加投标企业须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产品的授权书原件,同时提供授 权人出具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承诺的书面证明; 4.拟参加本项目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5.拟参加本项目须提供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6.拟参加本项目须提供近两年类似产品业绩(以合同为准); 7.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在桦川县供应商黑名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