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较于现金支付,刷卡消费无需携带大量现金,既能保证资金安全,又方便快捷,渐渐成为主流趋势。然而,有利必有弊,刷卡时银行卡信息一旦被盗,损失的可不止是一点点。2016年1月17日,吴江松陵派出所就抓获了一名专门通过刷卡盗取银行卡信息再进行倒卖的网上在逃人员。
今年1月9日,浙江宁波的毛先生连续接到三条银行短信,他的银行账户共支出74600元,但这张银行卡明明好端端地揣在毛先生的钱包里。毛先生立即致电银行将卡冻结,并向当地福明派出所报了警。经侦查,福明派出所民警发现,广东籍男子严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但此人已离开宁波逃至苏州,此后再无消息。浙江警方随即对严某进行网上追逃,同时获得一条重要线索——有一名男子与严某同行。
1月17日,福明派出所民警将此消息告知了熟识的吴江松陵派出所民警。松陵派出所民警调查发现,严某在苏州确无任何记录,但同行的男子正住宿在某酒店内,两人极有可能在一起。松陵派出所随即组织警力赶至这家酒店。果不其然,民警在酒店房间内将严某抓获,并当场搜出一类似POS 机刷卡槽的机器。
面对证据,严某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2015年12月,严某在老家花13000元购买了一套盗卡设备,随后外出专门应聘前台收银岗位。当遇到刷卡结账的顾客时,严某在为顾客正常结账的同时,趁顾客不注意,在形似“迷你POS机”的信息采集器上也刷一下,从而盗取银行卡信息,并偷偷记下顾客输入的密码。
事后,严某即以每条5000元至12000元不等的价格倒卖给他人。除了毛先生,宁波警方已接到多起类似报警,总损失已达30万元。事实上,逃至苏州后,严某已经应聘到了一份收银工作,所幸还未实施即被松陵派出所民警抓获。目前,严某已被移交给宁波警方。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刷卡结账时,不要让银行卡离开自己的视线范围;收回银行卡时,也要注意核对银行卡,防止被调包;输入密码时,要尽量用手或者身体来遮挡,以防他人窥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