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三、供应商参加资格预审时必须同时出示一下要求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报名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为授权委托人的,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同时,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副本复印件。 4、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副本复印件。 5、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副本复印件。 6、报名时存入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元整。需将银行回单送至兴安盟政府采购中心进行确认,方可参加资格预审,不接受以个人名义存入的投标保证金。 7、其他材料 :检察机关预防部门开具的行贿档案查询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 |
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52号 |
邮政编码: |
137400 |
联系人: |
王岩 |
联系电话: |
0482-8234575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1、账户名称: |
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
开户行: |
中国建设银行乌兰浩特铁路支行 |
账号: |
15050162664500000039 |
2、账户名称: |
开户行: |
账号: |
|
采购单位名称: 兴安盟卫计委 |
地址: |
乌兰浩特市 |
邮政编码: |
137400 |
联系人: |
王丽霞 |
联系电话: |
13947488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