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18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山水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 澄江县文件广电和体育局 (招标人)的委托,对 澄江县文化广电和体育局办公设备采购(二次) 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货物(设备)的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投标。
1 .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 YXSSZFCG2016017(二次);
1.2项目名称: 澄江县文化广电和体育局办公设备采购(二次);
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4招标内容:
1、专业摄像机(大); 2、专业摄像机; 3、微单相机; 4、摄像机专业级附加广角镜; 5、大摄像机脚架; 6、打印复印扫描多功能一体机; 7、自动双面打印 A3彩色扫描复合机; 8、广播级配音桌面短话筒; 9、专业采访话筒; 10、便携式 DVD影碟测试一体机; 11、笔记本电脑; 12、办公电脑; 13、执法记录仪; 14、便携式彩色打印机; 15、扫描仪; 16、自动双面打印 A3彩色扫描数码一体机; 17、数码相机;(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要求 ”)
1.6设备保修期: 3年;
1.7采购预算:¥ 519650.00元(大写:伍拾壹万玖仟陆佰伍拾元整);
1.8交货(安装、调试)时间:签定合同后 30 日历天(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填报最短交货(安装、调试)时间);
1.9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0交货方式:现场验收;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2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项目采购的要求。
2.3如果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必须具有制造商或区域产品代理商的授权书( 1、专业摄像机(大); 2、专业摄像机; 6、打印复印扫描多功能一体机; 16、自动双面打印 A3彩色扫描一体机必须提供授权书,其它不要求提供授权书)。
2.4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07 月 05 日至 2016 年 07 月 11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至 17时 (北京时间,下同 ),到 玉溪市红塔区抚仙路 49号 608室 购买;报名时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鲜红公章,资料不全者拒绝接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00 元,售后不退。
4. 开标时间及地点
4.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2016 年 07 月 27 日 9:00 时前(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07 月 27 日9:00 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 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澄江县凤翔路北 14号二楼开标厅)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2开标时间: 2016 年 07 月 27 日 9:00 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澄江县凤翔路北 14号二楼开标厅)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
5.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澄江县文化广电和体育局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0877-6921333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山水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师
联系电话: 0877-2064622 传真: 0877-2064622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抚仙路 49号 608室
E-mail: 315711741@qq.com
日期: 2016年 07 月 0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