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铁岭市公安局的委托,就铁岭市公安局信息采集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NTLZC20160600052)进行竞争性谈判。特邀请国内有能力提供信息采集系统相关设备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内容
1、铁岭市公安局信息采集系统采购项目(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中采购需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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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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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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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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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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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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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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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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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采集工作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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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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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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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掌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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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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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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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相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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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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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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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体重足长采集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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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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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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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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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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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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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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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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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燥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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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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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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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式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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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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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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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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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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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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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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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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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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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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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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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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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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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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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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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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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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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SIM卡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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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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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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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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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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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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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MAC地址信息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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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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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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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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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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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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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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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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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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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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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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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预算:30.654万元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供应商为国内合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须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销售代理商,需提供主要设备生产厂商的授权书或代理证明资料以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中没有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纪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铁岭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进入铁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铁岭市政府采购网站“首页”中公布的“铁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并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送至铁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审批。
四、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四、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供应商请于2016年07月13日至2016年07月19日09:00至16:30(中午11:30至13:30休息)在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时需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4)销售代理商应提供生产厂商的授权委托书、销售代理证明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和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都需加盖公章。
五、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应于2016年07月20日10: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一站式服务六楼),届时请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竞争性谈判会议。
谈判文件售价:300元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铁岭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民主路225号龙生大厦1704室
邮编:110024
联系人:乔女士
电 话:024-31224957
传 真:024-3188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