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们在为纳税人提供便利的同时,潜在的风险也应运而生。以笔者所在的龙山县地税局为例,自5月24日POS机开通以来,共安装了10台POS机,其中县城办税服务厅7台,农村分局2台,县政务中心地税窗口1台。运行两个月来成功交易1156笔,刷卡缴税总量达530.26万元。在调查中我们发现,绝大部分都是纳税人用自己的银行卡刷卡缴税,也存在征收人员用自己的信用卡代纳税人刷卡缴税和为内部干部套取现金的现象,但目前还没有发现利用刷卡缴税套现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
套现可能出现的问题税务机关在推广POS机刷卡缴税的过程中,找到了用别人的信用卡为现金缴税的纳税人刷卡的办法,势必影响宣传推广的力度,背离了推广POS机刷卡缴税的初衷。
不利于电子缴税的推广:
经不起票证检查:刷卡缴税套现过程中涉及到代刷卡人和纳税人,刷卡结算时的电脑小票记载的持卡人姓名与转帐完税证上记录的纳税人姓名不同,不符合纳税人持卡缴税的逻辑,必然通不过原始票据检查。
违反法律规定:2009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开始施行,正式将使用POS机等方法进行信用卡套现情节严重的行为,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该《解释》明确规定使用POS机以虚构交易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构成非法经营罪,数额在500万元以上则为“情节特别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该《解释》将原先只能界定为违规的POS机套现行为界定为违法,相应的处罚更严厉。
恶意透支将造成社会不稳定:对于部分持卡人个人而言,信用卡套现行为也带来极大的风险。表面上,持卡人通过套现获得了现金,减少了利息支出,但实质上,持卡人终究是要还款的,如果持卡人不能按时还款,就必须负担比透支利息还要高的逾期还款利息。如前所述,套现的对象是“以卡养卡”和利用信用贷款融资者,最容易出现资金链条断裂的风险,一旦资金链断裂,就可能要承担个人信用缺失的法律风险。
对解决利用POS机刷卡缴税套现问题的建议
加大刷卡套现违法的宣传:在调查过程中,很多干部认为调查套现问题是“小题大作”,利用POS机刷卡缴税套现最多是违反了银行的规定,套出的现金只要按期还上就没有问题。因此,税务部门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向广大干部做好宣传,讲解最新法律规定,深刻认识到刷卡套现的违法性和危害性。
加大内部监管力度:一方面要制定规范制度,提升制度的执行力。通过制度建设,严禁税务系统内部人员进行刷卡套现,严禁税款征收人员利用税款POS机刷卡结算工作之便替纳税人或其他人员刷卡套现,否则由此给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执行刷卡结算的税款征收人员承担,同时单位要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理。一方面要规范税款征收人员的刷卡结算行为。税款征收人员是POS机的使用人员,也是第一责任人,这就要求税款征收人员在进行税款POS机刷卡结算时应认真核对所刷银行卡背面的纳税人签名与纳税人签收小票上的名称是否一致,若不一致,税款征收人员应拒绝刷卡结算。税款征收人员在执行刷卡时,必须在“客户签收单”要求客户签名确认。一方面要进行定期的检查。检查人员可以通过对税款POS机刷卡结算的客户签收小票进行核查,同时以抽查的方式打电话询问纳税人的刷卡结算情况。同时地税部门要妥善保管税款的客户签收小票,以备不时之需。
加大技术防范:当前在外地已出现了刷卡结算只识别储蓄卡而不识别信用卡的POS机,能有效防止套现问题的发生。地税部门要加强与银行等相关部门联系,加大技术防范力度,改进POS机,让刷卡缴税只对储蓄卡有效,套现问题就可以从根本上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