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伊川县2016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依据伊川县财政局伊政采[2016]080号计划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伊川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受伊川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伊川县2016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信息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川县2016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项目
2.2交易编号:伊公采购【2016】038号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招标内容:高清庭审数字终端、计算机、打印机等
2.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7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2.8标段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9预算金额:66.95万元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项目采购的要求;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供货商,并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约劣迹;
3.3供应商须出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6年 7 月 28日-2016年 8月 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法定公休日除外);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8室报名,报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产品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开具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注: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料承诺不符合招标人要约条件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所提交承诺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要约条件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报名时提供上述资料原件留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6年8月 17日 09 点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地点: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6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七、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伊川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3603968555
招标代理机构: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伊川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379-68366106
2016年 7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