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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COCITC-XBJLY发布日期:2016年08月01日 【打印】 | ||||||||||
忻保高速公路路政大队执法记录仪谈判公告
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忻保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委托,对忻保高速公路路政大队执法记录仪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一、谈判编号:COCITC-XBJLY
二、项目名称:忻保高速公路路政大队执法记录仪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项目共分为一包: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2、报价人任何一轮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金额。
3、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4、交货地点:忻州市顿村交通培训中心。
四、参与谈判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报价;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谈判,否则相关谈判无效;
8、报价人所投执法记录仪产品需获得《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报名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人如非生产厂商,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有效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同一厂商不能对此项目多家授权)、授权代理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授权代理人的社保机构出具的2016年3月-5月的缴费证明、报价供应商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8月3日,北京时间8:30-12:00,14:00-18:00(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小店区体育路249号长风尚都B座2206室。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8月5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太原市体育路249号长风尚都B座2206室。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16年8月5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太原市小店区体育路249号长风尚都B座2206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忻保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
地址:忻州市顿村交通培训中心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350-8676110
代理机构: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体育路249号长风尚都B座2206室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351-7829831
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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