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2016年度源汇区法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LZB2016-216号
一、招标条件:
2016年度源汇区法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6年度源汇区法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2.2质量要求:合格;
2.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投资金额:约75万元;
2.5 标段划分:共计2个标段
二标段:采购扫描仪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
3.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2供应商必须为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直接授权的代理商(所投同一品牌产品只能由生产厂家本身或其授权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若为生产商须提供相关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的应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3.1.3具有近三年(2013年、2014年度、2015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1.4应提供投标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1.5 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6 2013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时间:2016年8月3日至2016年8月9日每天09:0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4.2地点:漯河市郾城区嫩江路西段淞江芳园西区南门西侧路北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漯河办事处2楼会议室。
4.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1500元/份,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8月30日14: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地点:漯河市郾城区嫩江路西段淞江芳园西区南门西侧路北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漯河办事处2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 网上同时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
联 系 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0395-3561777
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839509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