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文章基本信息 | |||
采购类别: | 竞争性谈判 | 招标编号: | |
采购人: | 山丹县人民检察院 | 代理机构: | 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丹县分中心 |
采购预算:(万元) | 15 |
山丹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丹县分中心受山丹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拟对 山丹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设备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谈判文件编号:SDJYB160819196
二、项目预算: 壹拾伍万元整( ¥150000.00)
三、评标办法:最低价成交法
四、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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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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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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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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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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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式电脑
|
台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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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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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本电脑
|
台
|
6
|
笔记本包
|
个
|
6
|
|
无线鼠标
|
个
|
6
|
|
3
|
台
|
3
|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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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码相机
|
台
|
1
|
镜头
|
台
|
1
|
|
相机包
|
个
|
1
|
|
SD卡
|
个
|
1
|
|
5
|
台
|
5
|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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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架式 USB主机
|
台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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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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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体蓄电池
|
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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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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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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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机柜
|
台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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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车辆定位器
|
台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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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备本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须提供所购主要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4.供应商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设备发生故障后,具备 12小时内进行维护的能力(详见谈判文件);
5.供应商须提供近期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上述条件须同时满足。
六、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及方式:
获取时间: 2016年 8月 19日至 2016年 8月 23日上午 8:30--12:00时,下午 14:30--17:30(节假日除外 );
获取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丹县分中心 404室(山丹县市民大厅 4楼);
获取方式:现场自行获取
请准确登记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如登记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递交谈判响应性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6年 8月 25日 14时 30分至 15时 00分在山丹县市民大厅 4楼开标室递交谈判响应性文件。若逾期,采购方将拒绝接受。
八 、 谈判时间及地点 :
谈判时间: 2016年 8月 25日 15时 00分
谈判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丹县分中心开标室
九、项目概况、用途、数量及技术要求:
项目概况及用途:该项目采购设备主要用于山丹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及办案事宜。
采购数量及技术要求:采购办公办案设备 1套 (台式电脑 10台、笔记本电脑 6台、笔记本包 6个、无线鼠标 6个、自动双面打印机 3台、数码相机 1台、镜头 1个、相机包 1个、 SD卡 1个、便携式打印机 5台、机架式 UPS主机 1台、胶体蓄电池 16块、电池机柜 1台、车辆定位器 1台),具体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方:山丹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芦福林 电话: 13629364188
地址:山丹县城市新区市民大厅西侧
2.招标机构: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丹县分中心
联系人:陈祝新 电话: 0936-2915075
地址:山丹县城市新区市民大厅四楼
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丹县分中心
2016年 8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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