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七分局的委托,就“二七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二七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二七政采公开-2016-70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包段;
2、采购内容:
包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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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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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包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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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包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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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仪器设备类(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器、温湿度计、超生波清洗机、微型离心机、抽样工具包、便携式冷藏箱、食品中心温度计、样品粉碎机(便携式)、电子天平、便携式水浴锅、加热板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手持食品安全检测仪、余氯测量仪、便携综合分析仪、保化品快速检测仪、现场快速检测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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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性质:货物类;
4、交货及安装调试期:合同签订后20 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采购清单中要求为三年的按三年执行)。
7、项目预算价:A包段:1318430元 B包段:30906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 、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证明文件;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经营实力和售后服务体系;
4、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5、A包段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主要设备(计算机、打印机、复印件、笔记本电脑、扫描仪、电视机、执法记录仪、对讲机)的有效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仅适用于A包段,开标时提供)
6、B包段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主要设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便携综合分析仪)的有效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仅适用于B包段,开标时提供)
7、具有由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有效期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9月1日—2016年9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200米建业总部港D座501);
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具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以上证件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5、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6、其他有关事项:无。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9月21日上午9:30分。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200米建业总部港D座501)开标室。
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6年9月21日上午9:30分。
2、开标地点: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200米建业总部港D座501)开标室。
3、其他有关事项:各参与本次招标采购的投标人需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七分局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68862751
地 址:郑州市二七区行云路与赣江路交叉口二七区行政服务中心13楼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先生 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1-86258833,86258836
地 址: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200米建业总部港D座501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二七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