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本招标采购项目为新野县司法局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项目,已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新野县司法局,采购代理机构为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XYGGZY-2016-115
二、项目名称:新野县司法局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标段:
序号
|
商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台式机
|
台
|
20
|
2
|
台
|
4
|
|
3
|
硬盘
|
台
|
10
|
4
|
支架
|
个
|
15
|
5
|
线材及管线辅材
|
套
|
15
|
二标段:
序号
|
商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档案柜
|
个
|
60
|
2
|
调解桌
|
张
|
40
|
3
|
调解椅
|
把
|
120
|
三标段:
序号
|
商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A3打印
|
台
|
1
|
2
|
高清投影仪
|
台
|
1
|
3
|
筒型网络摄像机
|
台
|
21
|
四标段:
序号
|
商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计算机
|
台
|
8
|
2
|
调解桌
|
张
|
40
|
3
|
调解椅
|
把
|
80
|
(技术部分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四、项目预算价: 一标段 :33.4万元;二标段 :7.6万元;三标段 :44万元;四标段 :9万元
五、招标文件售价: 一标段 :600元 /份,二标段 :300元 /份,三标段 :600元 /份,四标段: 300元 /份,售后不退。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2016年 9月 9日至 2016年 9月 18日(节假日除外) 8:30—11:30 15:00—18:00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野县朝阳路南段农发行 2楼)。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递交文件时间: 2016年 10月 11日上午 9:00-10:00时
递交文件地点: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八、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 10月 11日上午 10:00时
九、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 2016年 10月 11日上午 10:00时
开标地点: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十、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一标段: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是经销商的须出具台式机、多媒体教学设备、摄像机、执法记录仪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3、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标段: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是经销商的须出具筒型网络摄像机、高清便携式审讯主机、球型网络摄像机、网络录像机、现场执法记录仪、防火墙、核心交换机、汇聚交换机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3、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标段: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是经销商的须出具计算机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3、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一标段: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二标段: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三标段: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四标段: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两套存档(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报名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十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三、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野县司法局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 0377-66211077
地 址:新野县人民路
代理机构: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 0377-63188086
地 址:南阳市工业路 137号
E- mail: nyhyzb@163.com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