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保康县中小学“图书馆(室)信息化统一管理平台”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保康县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保采计BKZC[2016]096号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的要求,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受保康县教育局的委托,对保康县中小学“图书馆(室)信息化统一管理平台”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保康县中小学“图书馆(室)信息化统一管理平台”采购
1.2 采购人:保康县教育局
1.3 采购内容:具体采购内容详见保康县中小学“图书馆(室)信息化统一管理平台”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清单及技术规格和要求。
序号
采购货物名称、规格
数量
1
中小学图书馆信息化统一管理平台
校园网版(学校端)
41套
县级教育局版(县级教育局服务端)
1套
2
中小学电子期刊阅览室
网络包库(使用期至2017年12月31日)
41校
阅读卡(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1800张
3
手持扫描仪
41个
1.4 采购预算:38万元。
2. 供应商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中须包含本次招标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状态。须提供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供应商必须是《图书馆(室)管理系统》软件开发商,须提供国家版权局颁发的《图书馆(室)管理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原件;并须提供能与襄阳市教育局图书馆统一管理平台无缝对接证明。
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学电子期刊数据库》生产商或区域总代理商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和满足参数要求的期刊目录电子版光盘或U盘(同文件一起递交)。
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企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谈判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6年11月8日至2016年1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保康办事处报名并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保康县城关镇南关街122号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15号楼1单元2楼)持以下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
(1)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供应商只需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3.2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3.3 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方可领取谈判文件。
4.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
4.1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7日15时00分,地点为保康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室(保康县城关镇光千路5号农商行12楼)。
4.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 谈判地点
保康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室(保康县城关镇光千路5号农商行12楼)。
6.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保康县教育局
代理单位: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保康县城关镇南关街122号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15号楼1单元2楼
联系电话 :18772861801
联 系 人 :常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