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嵊州市国土资源局等单位委托,就扫描仪、拍照仪等设备采购进行询价,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 询价项目编号:szc2016-115
二.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 询价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扫描仪 | 台 | 1 | 3 | 详见招标文件 | 无 |
2 | 拍照仪 | 台 | 10 | 1.4 | 详见招标文件 | 无 |
3 | 身份证读卡器 | 台 | 8 | 1.2 | 详见招标文件 | 无 |
4 | 扫描枪 | 台 | 8 | 1.12 | 详见招标文件 | 无 |
5 | 音响设备 | 套 | 1 | 10 | 详见招标文件 | 无 |
6 | 平板电脑 | 台 | 100 | 25 | 详见招标文件 | 无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要求
五.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发售时间:2016-11-10至2016-11-23(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获取询价文件地址: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政府采购部
3.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4.询价文件售价(元): (售后不退)
六.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6-11-24 09:30
七.询价响应文件提交地址: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八.报价时间:2016-11-24 09:30
报价地址: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九.询价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询价保证金(元): 0.0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十.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询价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以询价文件要求为准
3.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嵊州市国土资源局等单位
联系人: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75-83360392
传真:0575-83360392
地址: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双塔路99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倪老师、潘老师、谢老师
联系电话:0575-83360392
传真:0575-83360392
地址:嵊州市双塔路9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绍兴市嵊州市财政局
联系人:姚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5-83032507
传真:0575-83032507
地址:嵊州市领带园一路403号
附件信息:
2016-115询价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