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汾西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汾西县人民法院委托,就该院采购电脑、打印机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编号:LFZFCG-2016012
二、项目名称:采购电脑、打印机项目
三、谈判内容:
1、本次谈判共一包,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所示内容。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供货时间:7天
4、供货地点:汾西县人民法院指定地点
5、采购最高控制价:283800元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6、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还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8、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交纳社保金凭证;
9、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的纳税凭证:
10、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针对本项目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报名前查询完毕);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和清晰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一式两份留存),如不能提供,我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厂家和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1月22日
(北京时间8:30-11:30,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汾西县政府采购中心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七、谈判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4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汾西县政府采购中心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发布公告媒介: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汾西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刘先生电话:13903575659
采购代理机构:汾西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孟女士电话:13994781568
地址:汾西县东大街
山西省汾西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