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山西三隆昌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左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对山西省左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记录仪警用设备采购项目组织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编号:SXSL2016HW135
二、项目名称:山西省左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记录仪警用设备采购项目
三、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150000元)
四、采购内容:
1、本次磋商采购共一包,供应商所报内容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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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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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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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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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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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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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记录仪警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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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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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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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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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需对上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供货期:自签订合同起15个工作日内。
4、供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5、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参与响应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服务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相应生产或经营范围;
(二)报名须携带相关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的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须提供针对本项目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6、供应商所投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产品必须具有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基于GA/T947-2011行业标准的检测报告;
7、供应商非投标产品制造商(即属于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注:以上资料需要提供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除外)、复印件二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到大同市城区教场街108号深特广场2号楼3层6-9轴报名并购买。)
六、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1月30日。
(北京时间8:3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获取地点:大同市城区教场街108号深特广场2号楼3层6-9轴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8日09:30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所提交的文件将被拒收。)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大同市城区教场街108号深特广场2号楼3层6-9轴。
3、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出席。
八、开启时间及地点
1、开启时间:2016年12月8日09:30时(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大同市城区教场街108号深特广场2号楼3层6-9轴。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西省左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地址:山西省左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03421119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三隆昌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大同市城区教场街108号深特广场2号楼3层6-9轴
联系人:李鑫磊
联系电话:0352-2023366 15535274440
邮箱:sxslcjzy2016@163.com
山西三隆昌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