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襄阳市工商局移动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襄采计备[2016]XM3151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受襄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委托,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对襄阳市工商局移动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HBDPXC2016013
二、采购项目名称:襄阳市工商局移动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
采购品目名称
采购清单、规格、数量
最高限价
是否进口
交货地点
时 间
伴随服务
移动执法记录仪
详见询价文件附件一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9.984万元
否
襄阳市工商局指定地点
供货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交货并安装
运输、安装、调试服务、保修期(3年)内保修
四、供应商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章第22条规定;
2、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法人营业执照;
3、其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政府采购所需的货物和服务;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及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4、供应商需具有产品厂家项目授权和产品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
5.供应商应提供的产品应具有3C检测报告;提供产品通过质量体系管理认证证书;提供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和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基于GA/T947-2011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行业标准的检测报告;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有限制投标、责令停业、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情况;近两年内(自询价截止时间前24个月,下同)未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行为;投标人未在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以分公司名义参与询价采购。
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
1、供应商可于2016年11月25日至 2016年11月29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照常休息),上午8:30-12:00 下午 14:30-17:30 到襄阳市樊城区大庆西路襄阳花园写字楼7058--招标部报名登记并领取询价文件,售价 200 元/份,售后不退。
2、领取文件时需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须复印、剪切出原件同样大小并粘贴在委托书上)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厂家项目授权和产品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提供产品的3C检测报告、提供产品通过质量体系管理认证证书、提供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和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基于GA/T947-2011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行业标准的检测报告(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企业正在办理“三证合一”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可不携带税务登记证与组织机构代码证);
3、受采购人委托,询价供应商须在:2016 年12月4日 17 时 00分之前以公司基本账户向 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中山路支行,账号:42001648638059999999, 交纳询价保证金1000.00元(人民币)。各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六、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5日 15 时 00 分;超时文件一律不接收。
2、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襄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六楼会议室(襄阳市樊城区春园路20号);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a、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襄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地 址:襄阳市樊城区春园路20号
联 系 人:王金涛
联系电话 :18972258610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姜曼霞
联系电话 :15391585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