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外卡组织(包括Visa、万事达卡等)未拿到牌照提前变相进入人民币清算市场,近日央行召集各大银行及相关银行卡组织,召开了关于外币单标卡及双标卡的发行管理会议。会议直接的目的是规范市场,深层用意则是为银联与境外卡组织在双标卡这种历史遗留产物上明确各自权益做铺垫。
据参会人士向记者透露,该会议精神主要是通过规范双标卡的权益和发行来约束外卡组织变相突破人民币清算市场——“存量双标识银行卡卡片到期或持卡人换卡时,发卡银行应为持卡人换发符合政策规定的单标识银行卡,或采用境内银行卡清算机构BIN号(即银行卡卡号前几位)的双标识银行卡。”
目前已发行的双标卡主要是信用卡。也就是说存量双标卡到期后要换发成单标卡,或换成已取得清算机构牌照的双标卡。
其实,前述政策并不是新政策。今年6月,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管理的决定》(国发〔2015〕22号)、依法有序推进银行卡清算市场开放,规范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央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办法》中第二十二条已明确规定,境外机构与境内银行卡清算机构合作授权发行银行卡的,应当采用境内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发卡行标识代码。境外机构不得通过合作方式变相从事人民币的银行卡清算业务。
前述政策所指的合作方式就是指“双标卡”。目前在拿到人民币清算牌照之前,外卡组织在中国只能发行在境外使用的美元单标卡,应以美元结算,但其实近年外卡组织已“打擦边球”——通过银行内部换汇以人民币结算,相当于早已变相提前进入人民币清算市场。
所谓双标卡,即一张银行卡上同时出现两家清算机构(卡组织)标识,比如一张银行卡上同时有银联和Visa的标识。国际卡组织是(Visa、Master Card)通过与银联合作发行双标卡,Bin号开头是外卡组织的,比如Visa卡卡号开头是4,Master Card卡号开头51-55,但使用的是银联的清算通道,以人民币结算。银联卡Bin号开头是62,但当时的双标卡并未明晰银联和外卡组织各自的权益。
此次会议就是对前述政策的落实。前述会议精神还要求境内各发卡银行梳理已发行外币单标卡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新发外币单标卡需要在协议中约定使用范围;国际卡组织在未取得中国境内银行卡清算牌照前,只能以外币记账,只能在境外使用,境内使用范围仅限于符合外汇管理局规定下的还款等业务,境内的任何形式交易将被视为违规。
不过,这一措施被误读为在中国境内发行了10多年的双标卡将退出历史舞台,并被业内夸大为“双标卡被判了死刑”。然而据财新了解,此举只是进一步规范此前权益并不清晰的双标卡,双标卡仍然可以发行,只是明确了转接清算通道的权益——可以“采用境内银行卡清算机构BIN号的双标识”,以便明确走谁的清算通道。
由于目前外卡组织尚未取得人民币清算牌照,业内认为此举将利好银联。
明晰转接权益
在银行卡的清算转接上,国际规则惯例就是谁的品牌谁转接,即由谁收取银行卡转接费(转接费是向受理商户收取,并非向消费者收取)。双标卡由于在受理时容易造成持卡人和受理商户混淆,不利于商户受理和持卡人权益保护,增加管理的复杂性,在国际上也较为少见。
在中国,诞生于本世纪初的双标卡,是中国还没有对外开放境内清算市场的变通办法,属于行政推动的结果。彼时为了逐步完善受理环境、培育银行卡市场,在中国政府的行政引导下诞生了双标卡。对于外卡组织来说,双标卡有利于培育消费者用卡习惯,从而为未来拓展人民币市场奠定基础;对于银联来说,通过与外卡组织的交流也便于银联提高业务能力;另外,对于消费者来说,双标卡可以通过外卡组织的境外受理网络在境外使用。
不过,自银联开始走向国际化,双标卡在境外应走谁的通道,权益如何分配,这一利益纠葛已造成银联和国际卡组织巨头在境外交锋不断。比如2010年8月, VISA曾采取一项“强制性”措施封堵银联的境外业务,令银联和国际卡组织矛盾激化——VISA要求其境外的收单行和商户,从2010年8月1日起,凡在中国境外受理带VISA标志的双标卡时,不论刷卡消费还是ATM取现,都不得走中国银联的清算通道。作为应对,2010年当年银联董事会决定停止新发双标卡。
此后,加上金融IC卡迁移,使得新发人民币卡只能是银联单标卡,原来双标卡的客户等于被置换成银联的客户。金融IC卡迁移是指为降低磁条卡的伪卡欺诈率,提高支付安全性,响应银行IC卡的国际标准(即EMVCO标准),全球所有卡组织包括万事达卡、VISA、中国银联等都需要逐一改造终端设备(包括POS、ATM、非现金支付终端等)。境内的金融IC卡是采用EMVCO标准基础上的国家标准PBOC3.0,由于外卡组织尚未获得人民币清算牌照,这个标准目前只有银联适用,所以目前金融IC卡主要是银联单标卡。
在业内人士看来,单标卡可界定各自知识产权,也明确了转接清算职责。
由于国际卡组织在境内的业务空间被不断压缩。对此,国际卡组织的策略就是“尽量延长卡的有效期,比如新申请的信用卡都设置了五年的有效期。”一位国际卡组织人士表示。
“以前的双标卡是为了便于联网通用,因为必须有银联的标识才能使用银联的转接通道,银联标识在双标卡上只是相当于是受理标识,但并未体现银联在境内的权益;此次窗口指导的意图是为了明确由双方自主谈判,明晰各自在境内和境外市场的权益。”一位接近央行支付司人士对此解释称。
目前银联卡受理网络已经延伸到160多个国家和地区,40多个国家和地区发行了银联卡,全球受理商户数超过3600万户、ATM超过200万台,并且在刷卡时,可以免除货币转换费。
观察人士认为,从操作上看,一旦外卡组织获得人民币清算牌照,就不需要在境内使用银联的转接通道,“虽然政策上未禁止双标卡,可能实践中双标卡仍会逐渐谈出市场。”
规范违规清算
此次会议的另一初衷是窗口指导中资银行规范发卡行为。
其实,在境内,VISA、Master Card此前早已变相突破政策开展人民币清算业务。目前,在国内市场发卡端,借记卡的市场份额中银联约占97%;信用卡市场份额中,银联约占47%,VISA、Master Card合计约占53%。国际卡组织主要针对信用卡领域发展业务。
据记者了解,由于外卡组织营销补贴发卡行的力度远大于银联,中资银行办理外卡组织银行卡的积极性远高于银联卡。
多家银行已发行了VISA、Master Card的单标卡,按规定应以美元结算。但在实际操作中,业内人士透露,由于走人民币结算通道费率便宜,也为了鼓励境内持卡人用卡、满足客户的不同配置需求,这类外卡组织的美元单标卡,可利用银行内部换汇以人民币计价结算,这等于打了“擦边球”。对持卡人来说,原先的双标卡只是变成两张单标卡(一张银联卡,一张全币种卡);但对于国外卡组织的突破意义在于,这等于变相在中国境内推进了人民币清算业务。
据业内资深人士介绍,银行打“擦边球”发美元卡,利用银行内部系统换汇,这种做法可能发生“内卡外抛或误抛”现象。所谓误抛,就是境内本外币卡在境内使用视同人民币卡,却被收单金融机构判为外币卡,抛至外卡组织清算。由于汇率的波动,存在货币转换费的损失。在费率方面,银联卡的费率便宜。在一笔交易中,外卡商户的扣率通常在2%-4%,而银联卡的人民币商户扣率只有1%,如果走外币结算网络,商户要多付出1倍以上的手续费。
2014年工行曾尝试推出双芯片卡,即一张信用卡分别嵌入银联和万事达卡两个芯片。但该卡种由于受理时易造成权益不清,被国际卡组织和银联两方叫停。
“银行的应对措施是不让合并一起发在一张卡上,就拆成两张发,一张是人民币的银联卡,一张是外币的全币种卡;不过前者只能在境内使用,后者只能在境外使用,如果在境内使用就是违规。”一位业内人士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