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丹县分中心受山丹县司法局的委托,对山丹县司法局办公办案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编号: SDJYB161110305
二、项目预算: 贰拾叁万叁仟肆佰零玖元整( 233409.00元)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采购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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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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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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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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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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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像识别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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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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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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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式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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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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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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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本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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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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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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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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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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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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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打印复印扫描传真一体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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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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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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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动式活体指纹采集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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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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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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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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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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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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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里治疗沙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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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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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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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真宣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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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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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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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泄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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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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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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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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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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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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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放松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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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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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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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提式便捷打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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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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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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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影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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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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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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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交互式电子白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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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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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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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板支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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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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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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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拍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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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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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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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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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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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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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动式活体指纹采集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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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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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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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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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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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拍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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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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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具体内容及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且具有本次报价服务的经营范围;
2、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质证件(副本复印件)或新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5、在张掖市内具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和维护技术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提供证明材料 )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原件 );
6、供应商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 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上述条件须同时满足。
六、项目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
供应商于 2016年 12月 7日至 2016年 12月 1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在张掖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丹县分中心 408室(山丹县城市新区市民大厅四楼)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详细登记相关信息。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 2016年 12月 29日 09时 00分至 09时 30分(若超过递交时间,采购方将拒绝接受);
递交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丹县分中心开标室(山丹县城市新区市民大厅 4楼),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6年 12月 29日 09时 30分;
开标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丹县分中心开标室(山丹县城市新区市民大厅 4楼)。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采购单位:山丹县司法局
联系人:王以茂电话: 18919361929
地址:山丹县城市新区司法局
2.招标机构: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丹县分中心
联系人:马俊骠电话 0936-2915078
地址:山丹县城市新区市民大厅 4楼
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丹县分中心
2016年 12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