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扶风县人民法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扶风县人民法院信息化装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竞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扶风县人民法院信息化装备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SCZD2016-ZB-2123/1
三、采购人名称:扶风县人民法院
地址:扶风县城新区南一路
联系方式: 0917-5212317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
联系方式: 029-88497916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法院信息化建设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 99万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一年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投标人应提供所投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 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 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 2007〕 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 [2006]90号)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时间: 2016年 12月 8日至 2016年 12月 15日 8:30-11:30, 14:00-17:00(工作时间)
2、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招标四部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购买标书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收权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6年 12月 29日 14:30时
2、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商务酒店四楼第一会议室 (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西侧 50米 )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周毅韬、程燕
联系方式(电话 /传真): 029-8849791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账号: 103661182942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 12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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