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一对情侣在不到一年时间诈骗30多个办理信用卡代还业务的店主,金额达24万余元。12月20日,在贺兰县公安局审讯室,犯罪嫌疑人张某交代了犯罪经过。
自今年11月起,贺兰县部分有代还信用卡业务的店主,陆续向该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习岗中队报警称,有一对情侣在店内交手续费且让店主代还信用卡之后,便不见踪影,而且留下来的信用卡也取不出钱来。随后,民警通过调查得知,除贺兰外,在银川市区、永宁县都有类似案件发生。经了解,犯罪嫌疑人确是情侣,男的姓张,女的姓王。经过周密调查,12月13日,贺兰警方在银川市兴庆区阳澄巷一茶楼内,将正在参与赌博的二人抓获。
20日,民警押解张某到贺兰县一品尚都小区旁边的一商店指认犯罪事实。记者在现场了解到,为方便消费,今年8月,该商店安装了一台POS机。9月6日,张某向商店老板求助,希望对方能往自己即将到期的信用卡里打入12000元。打完钱后,可再用pos机把钱刷出来。张某承诺,完成操作后给商店老板支付150元手续费。因张某是商店常客,该店老板就答应了。没想到,当老板把钱打入张某的信用卡后,再用POS机刷信用卡时,信用卡已被锁定。随后,张某假装向银行拨打电话求助。打完电话后,张某告诉老板,银行答复晚几天到账,并将信用卡和密码留在商店,先行离开。商店老板称,此后,他再未见过张某。
既然张某的信用卡留在商店,那是如何连续进行诈骗的呢?据张某交代,他办有多张信用卡及附属卡(俗称副卡),可以共用额度,每当他手机提示有人还款后,他立即将副卡锁定,随后再用主卡将现金取出。在锁定有办理代还信用卡业务的商家后,张某和王某二人将副卡及手续费交给店家,店家把几千元或上万元打入卡内。此时,张某立即利用手机操作功能将副卡锁定,随后借口离开,把副卡留在店里。两人离开后,通过主卡将钱取出。
民警介绍,案发后,一些店主还未意识到被骗,仍在苦苦寻找张某。民警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代还信用卡等业务,实际上是对金融秩序的扰乱与侵犯。“这一行为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处罚。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按照刑法相关规定,可以‘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而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处五年以上,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