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南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广南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就采购人所需的办公设备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招标资质要求,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南县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文件编号:GNCG2016(竞磋)-09
三、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招标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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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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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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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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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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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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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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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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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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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五部分 采购清单及项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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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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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高清光盘直刻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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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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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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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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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扫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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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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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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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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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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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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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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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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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机(中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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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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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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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机(大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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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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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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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扫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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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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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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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反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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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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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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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机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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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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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10
|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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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对讲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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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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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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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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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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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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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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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磁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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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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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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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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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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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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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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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音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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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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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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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影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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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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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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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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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本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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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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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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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打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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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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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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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卷密码箱(大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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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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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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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卷密码箱(小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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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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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只为1个标段,标段内容不可拆分。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同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出席则无),格式见附件;
(4)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
(5)至少应提供2015年01月至今任意2个月已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6)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7)提供由国家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 投标时提供原件、复印件、彩色打印件、扫描件等均可,成交公示期截止后,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必须提供原件, 如经检察机关审核后有不良记录者,将取消成交资格 );
(8)采购清单内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按要求逐项提供):
①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加盖生产厂商鲜章的授权书(采购清单内第1、2、3、4、5、6、7、10、15、16、18、19、20项);
②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加盖生产厂商鲜章的售后服务承诺函(采购清单内第1、2、3、4、5、6、7、10、15、16、18、19、20项);
③提供产品3C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鲜章(采购清单内第2项);
④提供设备生产厂商通过的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设备生产厂家鲜章(采购清单内第2项);
⑤提供生产厂商关于人民检察数字讯问视频管理系统、录音录像直刻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商鲜章(采购清单内第2项)。
注:以上 ① 、 ② 、 ③、④、 ⑤ 证明材料投标时提供原件、复印件、彩色打印件、扫描件等均可,成交公示期截止后,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必须提供生产厂商加盖鲜章的对应证明材料,否则无权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六、本项目采购预算:柒拾陆万壹仟伍佰元( ¥ 761500.00)整
七、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2016 年 12 月 22 日 09:30 时至 2016 年 12 月 28 日 17:30 时 ,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注册报名流程见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jyzx.yngn.gov.cn/ )办事指南,报名注册审核及办理时间上午08:30-11:30分,下午14:30-17: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电话:0876-5151887)。 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及时正确的打印《报名回执单》,并加盖单位公章,在开标时现场递交备查。
(二)索取磋商文件时间及方式: 2016 年 12 月 22 日至 2016 年 12 月 28 日 ,按网上报名方式确认报名成功后,投标人自行在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yzx.yngn.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内下载磋商文件(唯一下载途径,免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参与投标并提交投标保证金。 未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投标,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 壹万伍仟元(¥ 15000.00 )整 。磋商保证金不收现金,用公司对公转账提交,磋商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办理保证金手续时, 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招标编号,未按要求提交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保证金必须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 17:00 时前 按要求汇至中心账户并到账,未按期提交或者逾期到帐的保证金视为投标人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保证金到账情况以中心财务室提交的证明为准。(网上报名通过后方可交保证金)
备注:本项目参与过投标且保证金仍未退回的供应商如再次参与投标的,保证金不用重复提交,之前提交的有效。
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名: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南莲城支行
银行帐号:24076201040002803
联系人:李花联系电话:0876-5622115
九、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1月04日15: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地点: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莲城镇小南街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和地点:2017年01月04日15:00时(北京时间),在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莲城镇小南街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举行开标会。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必须如期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本次招标采购的相关信息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南县政务网”五个网站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采购人:广南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周凯 联系电话:0876-5150753
集中采购机构:广南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联系人:杨师 联系电话:0876-5151887
地址: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莲城镇小南街1号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广南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16年12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