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宜兴市招投标中心受宜兴市公安局的委托,就宜兴市公安局的警用执法记录仪、执法记录仪信息采集系统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主要信息:
1 、项目编号: YXZTBZC2016-175[ 公 ]
2 、项目名称数量:警用执法记录仪、执法记录仪信息采集系统,数量 1 批
3 、项目简要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4 、项目采购预算: 973000 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为经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或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本次招标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如有不良行为或疑似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限制准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 、注册登记证明: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或递交加盖注册或登记机关红章,签署“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的副本复印件;或公证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需递交联合体双方的以上相关材料。
4 、投标保证金:
① 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人民币 壹万元 的投标保证金交纳至宜兴市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且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
②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限于 转账、电汇、本票、银行汇票 。(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③ 交纳投标保证金帐户名称:宜兴市招投标中心;开户银行:江苏宜兴农商行南郊支行;帐号: 3202230621010000016308。
5 、身份证及授权书: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书”原件。
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 ( 不含投标当月 ) 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提交相应原件或公证件)
7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 ( 不含投标当月 ) 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提交相应原件或公证件)
8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提交相应原件或公证件)
三、招标文件及图纸等发放信息:
1 、招标文件及图纸等(如有)在“宜兴市招投标网”(网址: http://www.yxztb.net )“江苏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 )采购公告附件中发布,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等。
四、投标及开标有关信息:
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7 年 1 月 20 日下午 14 : 00
2 、确定采购结果时间:评审结束后。
3 、地点:宜兴市招投标中心(具体开标室详见招标文件)
4 、其他有关事项: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宜兴市公安局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 0510-87079085 传真电话: 0510-87079085 联系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东山西路 19 号 邮政编码: 20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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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宜兴市招投标中心
联系人:邵先生
联系电话: 0510-87956070 传真电话: 0510-81730025 联系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陶都路 125 号邮政编码: 21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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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本次招投标活动方面的问题 , 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宜兴市招投标中心
2016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