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一种利用车载移动pos机套现的新型犯罪方式近日浮出水面。犯罪嫌疑人王某将POS机装载在汽车内,在车内为顾客非法套现,在苏、沪两地流动揽客提供套现,从中收取手续费,涉案金额达两千万余元。日前,王某已被静安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依法批准逮捕。
王某是一名外来打工人员,初中文化程度,2005年来到江苏昆山打工,先后从事印刷工、保险推销、房产中介。2010年5月,失业在家的王某想到了作POS机套现赚钱的生意,开始仅在昆山“做生意”,但由于昆山套现的客源少,所获利润不高。于是王某便想到了来上海发展套现生意,考虑到上海打击POS机套现风声紧,设点成本高。于是,王某便打起了移动车载POS机的主意,在7月下旬购买了一辆东风景逸小轿车,将原先的POS机移到车内,同时安装一些无线配套设备方便车内刷卡交易。
为了方便招揽顾客,王某还在网上张贴广告,留下联系方式QQ号和手机号码,每周定期来上海与事先约好的顾客见面交易。每次车上前来套现的客户少则五、六人,多则七、八人,所有套现都在车内完成。经查,自7月下旬购车后直至案发,短短两个月内,非法经营金额已达两千余万元,王某每次交易收取1.5%左右的手续费。
在打击全市利用销售点终端机具(即POS机)提供套现专项活动中,警方经工作发现线索,于是果断采取行动将正在交易的张某人赃俱获。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提醒:利用POS机非法套现行为扰乱国家的金融经营管理活动,严重损害国家金融秩序,是刑法明令禁止的犯罪行为。任何变换手法的非法套现行为都是不被允许的,都是不可取的,必须抛弃通过这种途径非法牟利的侥幸心理。广大市民缺少资金时,应通过合法途径正规渠道筹集资金,切不可通过套现行为获取短期资金,套现行为不仅容易引发恶意透支,还可能容易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