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抚州市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东乡县财政局委托,就其行政事业单位 2017-2018 年度办公自动化设备及空调设备协议供货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特邀请国内有生产能力的企业或经销商参加投标报价。
1 、竞谈 内容:分五个包
第一包:台式计算机(含商用及家用机型)、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含桌面多功能一体机)、传真机、扫描仪、服务器。
第二包:数码复印机。
第三包:投影仪。
第四包: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影机。
第五包: 空调 (为冷暖两用机型的挂机和柜机,制冷量为 1 匹— 5 匹)
2 、 投标人必备资格要求
( 1 )符合国家《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 2 )具备本项目供应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 3 )投标人须在东乡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凭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为准)经营面积达 40 ㎡米以上(含 40 ㎡米)。
( 4 )必须拥有 5 人以上(含 5 人)长期固定人员,其中售后服务人员不少于 2 人。需提供固定人员的长期雇佣合同,及固定人员的 1 寸彩色照片、身份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担任职务、工作年限等基本信息资料。
3 、实行网上报名,凡在投标报名截止前从网页(东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dxztb.cn/ )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及资料费即视为报名,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包售价 200 元,在开标截止前缴纳。(投标时现场交付售后不退,未按规定缴纳报名费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4 、竞谈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7 年 1 月 19 日 上午 10 : 00 (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竞谈响应 - 文件恕不接受。
5 、递交竞谈响应文件、开标地点:东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乡县恒安西路 378 号)
6 、购买了竞谈文件而不参加竞谈的供应商,请在开标 1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的竞谈资格。
采购代理机构:抚州市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抚州市玉茗大道延伸段东侧
联系电话 / 传真: 0794-8271568 13970486066 联系人: 卢女士
监督电话: 0794-4238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