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沧州市政府采购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格式)
报送时间: 2017 年 1 月 3 日
邀请招标项目名称: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 JYZB-CZ2016-09-04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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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地址:沧州市黄河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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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联系方式:高先生 0317-8691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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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唐山市纪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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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沧州万泰豪景西配楼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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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先生 0317-5306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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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用途:案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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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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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时间:采购人规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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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要求 / 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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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工信部(信产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最多只接受 1 名投标人报名。 |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由报名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养老保险证明(社保部门出具)、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上述采购数量中设备的厂家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法人信息)(除授权委托书外,其余原件验后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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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资料的截止时间: 2017 年 1 月 11 日 17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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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时间: 2017 年 1 月 12 日 9 时 30 分 至 2017 年 1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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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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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0317-5698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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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 0317-5306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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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 0317-5306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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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政府采购办监督电话: 0317-2021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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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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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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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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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报名时间、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公告时间一致。
2 、传真发送需由采购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采购代理机构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采购办初审人: 复核人: 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