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交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农村经济管理中心的委托,对其所需的电脑、打印机、文件柜等组织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
一、项目名称:交城县农村经济管理中心采购电脑、打印机、文件柜等项目
二、项目编号:JCZC询[2016]024-3号
三、采购内容:如下(本次询价共三包)
- 第一包
采购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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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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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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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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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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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一体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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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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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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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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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机房)
|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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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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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脑显示器(监控)
|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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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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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包
采购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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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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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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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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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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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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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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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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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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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机(柜式)
|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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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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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用打印机
|
台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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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包
采购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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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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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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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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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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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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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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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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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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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脑桌
|
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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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
办公椅
|
把
|
20
|
||
机柜
|
个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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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档案柜
|
个
|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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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价人报价均不能超过预算价,报价超出预算价,报价将被拒绝。
2)报价人所报价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项目询价采购文件所列内容。
3)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
4)供货时间:按照合同约定
5)供货地点:交城县农村经济管理中心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具有本询价文件对报价人所规定的资质条件。
五、供应商领取询价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开户银行许可证;
5)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报价人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和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上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
8)报价截止日期前近三个月报价人纳税凭证;
9)报价截止日期前报价人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证明;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六、询价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1月16日
(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交城县政府采购中心(交城县永宁路7号财政局东楼二层采购中心办公室)
3、询价文件:免费提供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时间:2017年1月1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2、地点:交城县政府采购中心(交城县永宁路7号政府采购中心三楼开标室)
八、询价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1月1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地点:交城县政府采购中心(交城县永宁路7号政府采购中心三楼开标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米女士
联系电话:0358-3523634
交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