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关于泾阳县人民法院中省政法(2016年)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受泾阳县人民法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泾阳县人民法院中省政法(2016年)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有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采购项目名称:泾阳县人民法院中省政法(2016年)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D-XY-ZB-17002
三、采购人名称:泾阳县人民法院
地 址:泾阳县城
联系方式:18909101234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
地 址:咸阳市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08室
联系方式:029-33158896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采购机房温度控制设备、执法记录仪、网络系统等设备。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公用
项目资金:财政资金
项目预算:113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国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需具备生产或销售本项目相关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主要产品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生产厂家不须提供);
4、近三年同类供货业绩2个及2个以上;
5、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证件出示时均为原件(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提供第3条唯一授权原件),留存盖章的复印件。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1月11日 至2017年1月17 日止(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咸阳市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08室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时可自带U盘拷贝电子文件(谢绝邮寄)。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2月6日上午9时30分
2、开标时间:2017年2月6日上午9时30分
3、投标/开标地点:咸阳市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1808室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任俊锋
联系方式:029-3315889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
开户行名称: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西兰路支行
帐 号:806030201421002139
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