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公安局甘井子分局执法记录仪及采集工作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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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鑫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公安局甘井子分局委托,就大连市公安局甘井子分局执法记录仪及采集工作站采购项目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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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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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本项目的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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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项目名称:大连市公安局甘井子分局执法记录仪及采集工作站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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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招标编号:XINB2017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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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采购预算:83.8800万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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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财政资金(万元) |
其他预算资金(万元) |
总预算资金(万元) |
大连市公安局甘井子分局执法记录仪及采集工作站采购项目 |
83.8800 |
0.0000 |
83.8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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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该项目无 拦标价,拦标价在开标前0天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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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招标内容:执法记录仪316台、采集工作站15台
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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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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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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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核方法为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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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截至2017年2月14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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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报名其他条件:(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的合法有效授权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三)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服务机构(服务机构为外地投标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营业执照,非外地投标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外地投标人与其服务机构的委托协议)。
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所有投标单位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3.截至2017年2月14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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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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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意报名的各投标单位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http://ccgp.dl.gov.cn/dlweb/)“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已注册除外)并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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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现场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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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购买:申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携带报名回执单(投标人进行网上报名后才能打印报名回执单)、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代码证副本原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售后服务证明材料原件(售后服务机构为外地投标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营业执照,非外地投标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外地投标人与其售后服务机构的委托协议)及上述报名材料准备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到大连鑫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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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购买:已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自行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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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自2017年01月23日起至2017年02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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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大连市中山区安乐街29号一方国际公寓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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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价:每套200.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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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纸押金0.00元人民币,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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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图纸,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需加手续费(含邮费)人民币50.00元,招标代理人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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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5000.00元;保证金形式及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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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保证金金额(元)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 |
大连市公安局甘井子分局执法记录仪及采集工作站采购项目 |
15000.00 |
2017年0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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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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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递交与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02月15日13:15至2017年02月15日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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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文件递交与接受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七 受理区(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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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02月15日13: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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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七开标室(64人)(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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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02月15日1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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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评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十六评标室(采购电子7人)(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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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
5.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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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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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大连市公安局甘井子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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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 |
大连鑫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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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地址: |
大连市中山区安乐街29号一方国际公寓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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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
张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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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穆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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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电话: |
0411-626307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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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传真: |
0411-62630707-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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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dl_xinba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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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
自2017年01月23日起,至2017年0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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