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卡风险管理的通知》规定:
自2016年9月1日起,各商业银行新发行的基于人民币结算账户的银行卡,应为符合《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JR/T 0025)的金融IC卡,并采用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管理部门认可机构安全评估的芯片。
各商业银行应从交易渠道、刷卡频次、单笔交易金额、日累计交易金额、交易地区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磁条交易风险控制。对于可疑交易应通过短信、电话、客户端软件等进行交易确认和风险提示。
自2017年5月1日起,全面关闭芯片磁条复合卡的磁条交易。三是各商业银行应采取换卡不换号、实时发卡等措施加快存量磁条卡更换为金融IC卡的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