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于2月15日作出一个高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公示显示,易票联支付有限公司因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规定、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等,被处以罚款合计人民币5,338,441.77元。这是央行系统继去年的通联支付、银联商务、易宝支付罚单后,又开出“百万”系列罚单。
易票联支付成立于1999年,是国内著名第三方零售支付服务提供商,并于2011年12月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第三批支付牌照,获准全国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广东省内银行卡收单业务许可。易票联支付为国内主流的连锁零售行业,如7-11、OK、美宜佳等商户提供零售支付技术及产品服务,合作业务包括银行卡收单、互联网支付、会员卡、便民支付等。除了商户端的业务服务,易票联同样提供个人端支付服务,包括手机充值、流量充值、代缴费等基础支付服务。
去年12月20日,人民银行发布的第三批53家第三方支付牌照的续展结果中,易票联支付顺利成功续展,牌照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12月。
几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在2月13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象为中付支付合肥分公司。公开信息显示,中付支付合肥分公司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法律制度规定,被处6万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