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洛阳市公安消防支队委托,就河南省洛阳市公安消防支队执法记录仪及采集联网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河南省洛阳市公安消防支队执法记录仪及采集联网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HNWXLY(2016)125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政采代〔 2016〕 254号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投资 80.04万元。超过本预算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为河南省洛阳市公安消防支队执法记录仪及采集联网管理系统采购,采购内容如下:
序号
|
主要货物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
|
1
|
120台
|
具备录像、拍照、录音、视音频预录 /延录、定位等功能
|
|
2
|
4G图传执法记录仪
|
80台
|
具备录像、拍照、录音、视音频预录 /延录、定位等功能
|
3
|
二十个端口的数据采集站
|
4台
|
信息识别、写入上传、管理等功能
|
4
|
八个端口的数据采集站
|
16台
|
信息识别、写入上传、管理等功能
|
5
|
网络管理服务软件
|
1套
|
联网管理、数据存储、 4G图传、权限管理等功能
|
6
|
服务器
|
2台
|
五、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采购中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是)
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六、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前投标人需提供原件或公证件,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需提供厂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者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标前投标人需提供,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不退还。
3、投标人须提供 2015年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
4、投标人须提供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需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本代理机构支付,中标人无需支付。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 2月 22日至 2017年 2月 28日 18:00,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九、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登录中心网站( www.lyggzyjy.cn)点击“供应商登录”,通过“用户名”或“证书 Key”方式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 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 0379-69921072, 63922311)。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参与投标时,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收取标书费,每份 100元(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开具从洛阳市税务部门领购的正式发票)。
十、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7年 3月 14日 09时 30分
十一、投标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楼开标 5室(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 洛阳市会展中心 A区 5楼)。
十二、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称:河南省洛阳市公安消防支队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关林路金城寨路口东南角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15978682211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电话和电子邮箱:
名称: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与滨河南路交叉口南 ,东方今典天汇中心 707室
联系人:石先生(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工作证编号: Lyszfcg0704)
电 话: 0379-60160752/63313233
邮 箱: hnwx812@163.com
十五、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