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受宁阳县公安局的委托,对宁阳县公安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及其相关服务以询价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编号:SDTANY2017-0013-00
2、项目名称:宁阳县公安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采购包括台式电脑50台、笔记本电脑20台、一体机电脑10台、移动硬盘20块、打印机20台。
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6.5万元。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与本次采购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所采购办公设备应符合接入公安内网的相关技术要求。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评审办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
7、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7.1时间:自2017年3月14日起至2017年3月1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分中心;
7.3地址:宁阳县建设银行南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7.4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的供应商须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按宁政办发【2015】47号文执行,由宁阳县人民检察院或单位注册地检察院出具)、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分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7.5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8、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8.1递交时间:2017年3月21日8时30分起至9时30分止;
8.2截止时间:2017年3月21日9时30分;
8.3递交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分中心南三楼 开标厅
8.4地址:宁阳县建设银行南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9、联系方式
9.1 采购人:宁阳县公安局
地址:宁阳县金阳大街501号
电话/传真:13583886868
联系人: 徐主任
9.2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项目经理: 李甲伟
地址:泰安市泰山大街326号金华商贸城
E-mail:sdakta@163.com
电话/传真:0538-8221203
10、公告媒体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www.tazfcg.gov.cn)
11、附件:询价通知书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