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直属八支队的委托,现就其执法记录仪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GZJD2017-JX-J002
(二)采购内容:
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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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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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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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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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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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记录仪(国产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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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壳防护等级:执法记录仪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 GB4208-2008,≥ IP67要求。
2.外表面主体颜色:黑色。
3.质量:整机重量(外接设备除外)≤ 120g
4.设备外形长宽高尺寸≤ 76*56*28mm
5.字符叠加:能在录制的视频和所拍照片中自动叠加信息,信息包括:执法记录仪编号、时间、日期和使用者信息等。
6.数字变倍:执法记录仪在取景预览模式和摄录模式下,可支持≥ 32倍数字变倍
7.操作提示及状态指示:执法记录仪具有声音和振动方式操作提示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开 /关机提示、摄录启动 /停止提示及录音启动 /停止提示。执法记录仪应能显示电池电量、充电状态、系统时间和存储余量等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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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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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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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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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所有货物均为国产产品。
(三)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谈判文件的购买时间: 2017年 3月 16日至 2017年 3月 20日(工作日内)上午 08∶ 30—— 12∶ 00,下午 14∶ 30—— 17∶ 30(北京时间),在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资料费 200元 /本,文件售后不退。
(六)响应保证金: 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陆佰元整(¥: 600.00),须在开启的前一天 17: 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
(七)响应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2017年 3月 24日 16:30(北京时间),开启地点: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谈判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竞谈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响应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谈判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响应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八)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直属八支队
地址:赣州市开发区金岭西路 75号
电话: 0797-7373722
联系人:李先生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赞贤路黄金时代小区9-115号三楼(市政府信访办斜对面)
电话: 0797-8160099
传真: 0797-8160099
联系人:李奔
邮箱: gzjd10@163.com
开户行:中国银行赣州市车站支行
户名: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190234488106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