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嘉鱼县公安局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依据嘉鱼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HBXNJY2017-A-015号文要求,湖北诚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嘉鱼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其嘉鱼县公安局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 采 购 人:嘉鱼县公安局
2、 项目名称:嘉鱼县公安局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
3、 招标编号:HBCN-201703-012
4、项目预算:82.28万元
5、招标内容:执法记录仪普通型、4G执法记录仪、执法仪采集站4T、执法仪采集站8T、28T公安内网服务器、内网管理软件、媒体服务器、媒体管理软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的资格证明材料,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我省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通报;
(1)本次招标对象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
(2)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3)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齐全且合格有效,投标人应是湖北省内企业或在武汉市设立直属分公司;
(4)投标人需提供类似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任何经济纠纷、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
(6)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须是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发布的《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检测合格产品目录》中的研制生产单位,报名需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原件,投标文件中提供单位在目录的当前页;
(8)投标人若为产品代理商(经销商)的需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的授权书原件;
三、报名资料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证明文件等所有原件和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必须装订成册),相关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真实可靠、不得伪造。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3月20日――2017年3月24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东湖睿园1栋1单元1804室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 4月12日下午14:00分
开标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91号金禾中心写字楼805B室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嘉鱼县公安局
联系电话:熊主任
联 系 人:18995829596
七、招标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诚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东湖睿园1栋1单元1804室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27-88721008 15072464007
湖北诚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0日
附件一:
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平台管理软件
1
套
流媒体管理软件
1
套
管理服务器(28T)
1
台
流媒体服务器
1
台
8口采集工作站(8T)
6
台
4口便携式采集工作站(4T)
19
台
执法仪记录仪(16G)
120
台
4G回传式执法仪
30
台
以上内容含采购、安装、调试、验收、人员培训,直至交付采购人可以正常使用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