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打印机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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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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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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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名称: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打印机耗材采购项目 |
二、采购项目编号:HCZBZC-2017-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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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
分包情况:
包号 |
货物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万元) |
1 |
打印机耗材 |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记录;3具有较好的企业信誉,具备良好的财务资信状况,能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4.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款。 |
33.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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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获取谈判文件 |
1.时间:2017年6月6日8时30分至2017年6月8日17时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北京路8号)代理服务34号窗口,报名电话:崔工 0539-7200961 |
3.方式: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诚信入库及CA认证并在临沂市政府采购网及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后现场购买。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1)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后打印的“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外地企业在临沂市设有相应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供技术人员身份证、办公地点、电话,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视为放弃资格);5)检察机关出具的供应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无重大违法失信等不良信用记录证明(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以上资料原件审查,除投标报名确认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验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留存备查。验证通过,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
4.售价:每份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17年6月14日9时0分至2017年6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 |
六、谈判(开启)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17年6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 |
七、联系方式 |
1.采购人: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地址:通达路12号(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联系人:张科长(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联系方式:8028093(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2.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山东省(自治区、直辖市)临沂市(州)兰山县(区、市)柳青街道(路、乡、镇)金猴名居号(村)1A-1207 |
联系人:崔娟 |
联系方式:0539-72009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