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萍乡市统计局的委托,就打印机和电脑和交换机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采购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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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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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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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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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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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PX2017-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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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打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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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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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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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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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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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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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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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换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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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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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资格:投标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后一次付款。
售后服务要求: 具体售后详见附件三。
(二)供应商应提供的有关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技术参数偏离表、详细价格(供应商只允许报出唯一不得更改的报价)、品牌、型号分项明细表、所投产品详细技术参数表、询价供应商承诺函、售后服务承诺。
(三)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格式见附件一);
(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或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需提供)(格式见附件二);
(五)凡是以邮寄方式参加的询价文件须单独封装,并标明“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不能以邮寄专用袋为询价文件的密封袋,且邮寄面单上也须注明项目编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六)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如技术指标相同的由采购单位决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七)中标单位交场地使用费400元,专家评审费400元,中标单位来我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合同。中标后,供应商擅自变更或无故不提供中标产品,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交货地点在萍乡。
(八)请将报价单填写完整后及相关资料于2017年7月6日 11:00点钟之前密封至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萍乡市玉湖东路市民中心二楼)。
(九)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名称:萍乡市统计局 ?联系人:祝晓露 电话:15870075000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玲??? 联系电话:0799-6882187 ?传真:6881937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萍乡市玉湖东路市民中心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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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6月29日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中、小、微企业
1、本次投标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2、本次投标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必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4、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6、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二、节能、环保产品
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环保产品是指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最新一期为准;
4、如属节能、环保产品需提供所在清单页的复印件或截图;
5、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