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翁钊
为牟取暴利,非法利用POS机疯狂套现四百多万元的林某,最终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近日,平潭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林某因非法经营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近年来,林某感到特别烦恼,自己初中毕业没什么特长,眼看自己经营的汽车租赁公司经营陷入困境,父母年纪又大,家里还有嗷嗷待哺的孩子,愁得林某头发都发白。
在一次办理业务中,林某发现他的很多客户用刷银行卡的形式支付租金。于是,他就开玩笑地向客户王某请教如何能像银行业一样挣钱。据王某回忆,林某找到王某时,林某第一句话就问他对信用卡熟不熟悉,而王某此前推销过信用卡,了解较多。于是林某明言,想利用POS刷卡套现从中赚取手续费来挣钱。通过王某的“指导”,林某觉得自己出人头地的机会来了,当即开始谋划套现事宜。
2015年6月,林某便在上网购买了5台pos机,随后他用这5台POS机帮信用卡持有人进行虚拟消费后套现或养卡,套现每万元收取50元手续费,样卡每万元收取100元手续费。林某一边找寻客户,一边收取套现手续费。短短不到一年时间,共累计套现4661529.04元,林某自己都觉得赚钱像疯了一样。
林某的“疯狂”套现举动引起了警方注意,很快就被公安机关逮捕。在被公安机关逮捕后,林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最近,平潭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违法国家规定、严重扰乱市场秩序,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