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沈阳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电子化档案设备采购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电子化档案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LNFK(X)2017-05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丽伟
项目联系电话:024-228531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沈阳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女士 024- 2297366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丽伟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高拍仪 40套
条码打印机 40套
条码枪 40套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通过年检,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2. 应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行为。3.《中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授权并加盖公章
三、报名和审查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0 万元(人民币)
报名时间:2017年07月05日 10:00 至 2017年07月07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1号(阳光财险大厦)10楼1010室
审查时间(审查资质的时间):2017年07月10日 13:30
审查地点(审查资质的地点):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开标时间:2017年07月10日 13:30
五、询价方式和询价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2017年07月05日 10:00 至 2017年07月07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询价文件地点:
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1号(阳光财险大厦)10楼1010室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须具有本项目招标内容的经营范围)、厂家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初审仅限于发售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获取询价文件文件售价:
500.0
六、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7月10日 13:00 至 2017年07月10日 13: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