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一、项目编号、内容及其他要求
1、项目编号:YNKA-CX-2017-016
2、项目名称:楚雄市武装部征兵系统设备及综合布线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序号
|
产品(项目)名称
|
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
价格
|
供货地点/备注
|
1
|
楚雄市武装部征兵系统设备及综合布线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216722.00元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应用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并投入使用;
6、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报价;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投标产品必须与供应商的经营范围相符;
(6)供应商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7)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应用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并投入使用;
(8)提供本地化服务,供应商须具有四级以上(包含四级)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8月1日至8月3日每天9:00~11:00,14:30~17:00(周末、节假日除外)
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请自带U盘以便拷贝。
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3.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原件);
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原件);
3.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4供应商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5提供本地化服务,供应商须具有四级以上(包含四级)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原件);
3.6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原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 7日上午 8:30 时至9:00时(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作拒收处理。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8月7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投标保证金数额及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100.00元,大写:贰仟壹佰圆整。
1、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5天将人民币:2100.00元,大写:贰仟壹佰圆整的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至中国人民解放军楚雄市人民武装部,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银行汇票备注栏中写明投标项目名称、开标时间等有关信息,不按规定填写汇票的予以拒收。
2、投标人应在开标1日前携带汇款复印件(加盖公章)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楚雄市武装部兑换投标保证金收据。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带到现场,以供查验;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中国人民解放军楚雄市人民武装部
收款单位:楚雄市武装部
开户银行: 楚雄南路
账 号:109801040005135
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未成交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定标后按投标人提供的退款信息退还;
5、投标后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投标人提供的退回保证金银行账号必须和交纳保证金银行账号一致。
7、凭银行汇款凭证到楚雄市武装部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时需携带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彩印)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保证金打款凭证。联系电话:18687889388 。
六、本次招标采购的相关信息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请各报价人在递交报价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楚雄市武装部
联 系 人:孙东寒
联 系 电 话:18687889388
地 址:楚雄市学桥街武装部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科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蓉
联系电话:13618781857
通讯地址:楚雄市上章村
2017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