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依据孟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项目编号孟财购[2017]065-1号的孟津县政府采购项目审批通知书,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孟津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孟津县公安局办公设备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孟津县公安局办公设备项目二次,洛孟公交易采购[2017]065-1号。
二、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投资,预算控制金额为816000元。
三、政府采购政策:不接受进口产品,支持中小微(监狱)企业。
四、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孟津县公安局办公设备项目二次包括台式电脑90套,笔记本电脑30套,便携式打印机20台,复印机1台,打印一体机40台,喷墨打印机1台,高拍仪30台,数码相机4部。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详见招标文件)。
五、合格投标人资格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9月7日至2017年9月13日18:30,节假日除外。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采购)通过孟津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供应商登录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mjjyzx),点击“投标单位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然后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如供应商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进行报名。(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0379-69921072,63922311,69921062)。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9月27日上午9时整。
九、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十、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孟津县公安局
地址:孟津县城桂花大道
联系人和电话:王先生 0379-63086070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孟津县城慧林路与英才路交叉口
联系人和电话:刘先生 0379-67869002/67869005
十二、本公告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告。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本次招标免收中标代理服务费。
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