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衡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宁强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宁强县环境保护局应急监测执法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宁强县环境保护局应急监测执法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Z-HZ2017-043
三、采购人名称:宁强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宁强县羌州北路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衡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新桥十字西北角工商银行二楼
联系方式:0916-8886036
五、询价内容和要求: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人民币138000.00元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提供所投主要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专项授权书;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交纳凭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询价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询价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9月21日至2017年9月25日时止,每天8:00-12:00,14:00-18:00时(节假日除外)。供应商购买询价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1)供应商出具的对购买人的介绍信原件;
(2)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
2、发售地点:汉中市新桥十字西北角工商银行二楼。
3、文件售价:询价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询价文件递交时间及询价时间和地点:
询价文件须密封后于(询价当日)询价时间前递交至询价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询价文件恕不接受。
1、询价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9月28日15:00前;
2、询价时间:2017年9月28日15:00;
3、询价地点:中市新桥十字西北角工商银行二楼。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
采购项目联系人:朱敏
联系方式:0916-8886036
名 称:陕西衡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兴汉路支行
账 号:2606055209100052851
陕西衡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