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小编所知,近日某POS机销售公司员工王某盗取多位公司顾客的现金,共计4万余元。对此,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检察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对王某提起公诉。
2017年6月初,王某在QQ上和浙江宁波的陈某联系,从陈某处以7500元价格购得三部有窃取银行卡信息功能的pos机和一部写卡器。当有客户把故障的POS机退给王某修理时,王某便将这种“特殊”pos机“好意”借给客户使用,后王某成功窃得在该pos机上消费过的两张银行卡信息并通过写卡器伪造成功。
6月17日和24日,王某借故分别让两位女性朋友带上自己事先准备好的帽子和口罩,驱车到预先挑选的银行ATM机取款,共骗取40500元,事后王某将伪造的银行卡掰碎丢弃。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