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
1 |
|
275300 | 270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适用于(无)。节能产品,适用于(包1),按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包1),按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无)。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和“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相关查询结果打印件佐证。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由评标委员会中的采购人代表或采购人监督人员在评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当被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性检查不合格)。其他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给予其6%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标准、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明细 | 描述 |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节能证明材料(若有);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前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 | 无 |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7-10-30 09:15 报名截止时间:2017-12-06 17:00
9、投标截止时间:2017-12-07 09:15(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12-07 09:15,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7-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