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政府办关于国地税办税大厅办公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政府办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延川县政府办关于国地税办税大厅办公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或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延川县政府办关于国地税办税大厅办公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YCZFCG-2017-151
三、采购人名称:延川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联系人:董玉鑫联系方式:1580911269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0911-8331531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1、采购主要内容:办公设备及设施:电脑、打印机及办公桌等(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预算:¥ 370000.00元
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2、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
3、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本人参加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申明;
(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以上要求的所有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红章)
七、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11月6日- 2017年 11月8日(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2、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延川县财政局一楼;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九、开标时间: 2017年 11月17日上午9:00(如时间有变更,另行通知)。
十、开标地点:延川县财政局一楼。
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