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1、招标内容:中直机关办公使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空调机。 采购标的、数量以及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部分。
2、采购预算:01包采购预算为206.3万元,最高限价为206.3万元,02包采购预算为25.9万元,最高限价为25.9万元,03包采购预算为30.9万元,最高限价为30.9万元,04包采购预算为50.55万元,最高限价为50.55万元,超过预算和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分4包。
01包:台式计算机
本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02包:便携式计算机
本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03包:打印机
本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04包:空调机
本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本项目所投产品的节能环保以清单最新一期为准。最新一期是指《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二期)》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期)》。
二、投标人必须符合的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它组织)。
同时还应具有以下特定条件的: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办法
2017年11月16日至2017年12月03日,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直采购频道”(zzcg.ccgp.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通过中直采购频道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联合体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代表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2月03日至2017年12月07日(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使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计算机通过互联网远程递交或到中新大厦(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一号院甲6号楼)一层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室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截至此时间未完成递交的投标文件予以退回,此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批量集中采购项目框架协议书》递交要求:请各投标人将《中共中央直属机关批量集中采购项目框架协议书》(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签字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采购中心。
五、开标时间、地点
请务必携带数字认证证书进行现场解密。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中新大厦(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1号院甲6号楼)开标室
特别提醒: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中直机关集中采购电子化平台集成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数字证书系统,投标人须使用该公司发放的数字认证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签封、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具体要求和操作程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部分。申请办理数字认证证书的方式详见:http://help.bjca.org.cn/support/client/zzcg-ccgp/index.htm。
2、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同时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直采购频道” ()的“资料下载”栏目中,免费下载“全流程电子化投标客户端(版本号:2017.5.1)”,并使用该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导出扩展名为“.file”的电子投标文件。
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有两种方式:方式一,互联网远程递交。采用该方式的投标人,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内,将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计算机连接互联网,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直采购频道”,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电子化平台,应用数字认证证书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化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并提供上传成功的回执。方式二,到采购中心现场递交。采用该方式的投标人,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内的每天8:00至 17:00,或开标当天8:00至投标截止时间,携带数字认证证书、存储在光盘内的经过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到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通过终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电子化平台后,应用数字认证证书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化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并提供上传成功的回执。
除上述两种方式之外,招标方不接受投标人以纸质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提交的投标文件。
请供应商根据自身互联网网速和稳定性等多种因素,尽量提前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以确保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成功。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直机关
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地址:见《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批量采购计划配送信息》
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孙秀军
电 话:010-82273285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82273275 010-82273269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1号院甲6号楼
邮政编码:100088
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特此公告。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2017年11月16日